公司財務人員能成為股東嗎?



作為公司的財務人員當然也能夠成為公司的股東,因為在相關的法律制度當中也并未限制股東不能在本公司任職,只不過財務人員可以最大限度的接觸到公司的利潤和債務報表的這些材料,但無論是財務人員或股東,在工作過程中都有相應的規章制度進行約束。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