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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添加瘦肉精存在嚴重的食品安全危險,應依法予以嚴懲。基于這類行為屬于違反國家規定的非法經營行為,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1、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2、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3、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4、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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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金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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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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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據《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患,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致人死亡或者對人體健康造成特別嚴重危害的,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罪處罰。具體到本案,張某作為食品的生產、銷售者,無視國家法律,在明知“瘦肉精”系國家明令禁止添加的非食品原料時仍予以添加,符合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犯罪構成要件,應當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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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艷英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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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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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春花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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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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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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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清琴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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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