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戶口在父母名下父母有權處理房子嗎



子女戶口在父母名下的,父母也無權處理房子。子女屬于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即使戶口在父母名下,父母也無權處理房子,子女有權按照自身的想法對房子進行處分,子女屬于未成年,由父母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的,父母也不能任意對子女的房子進行處理,父母為維護子女利益的,才有權對房子進行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八條 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第三十五條 監護人應當按照最有利于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監護人除為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 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在作出與被監護人利益有關的決定時,應當根據被監護人的年齡和智力狀況,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愿。 成年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應當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愿,保障并協助被監護人實施與其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監護人有能力獨立處理的事務,監護人不得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