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隊報案流程



公民在遇有交通事故時,請不要驚慌。要用手機或到臨近的地方撥打交通事故報警電話。交通事故報警電話是免費的,如果您的手機不是在發生交通事故所在地辦理的業務,拔打時要加當地的區號即可。
1、及時報警。
2、地點講清。
3、說明險情。應簡要報告事故原因與人員、車輛傷損情況。
4、留下姓名。
5、保護現場。交通事故發生后,肇事者及周圍群眾應盡可能保護現場原貌,以利于事故處理時民警收集物證,判斷事故性質;同時注意盡可能不妨礙交通秩序。因妨礙交通不得不變動現場的,先標明事故現場位置,或用手機、相機拍下事故現場位置,再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
6、警示標志。發生交通事故,應在車輛周圍放置警示標志,以免造成二次事故。
7、記下車牌。若肇事車輛逃逸,應記下該車的車牌號、車型、顏色等主要特征。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