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天津社保繳費標準



最新天津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及比例:
基數新標準:
1、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為2912元。
2、靈活就業自謀職業人員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其醫療保險補貼基數為2912元。
3、托管中心中大齡靈活就業人員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為2812元。
4、正在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為2812元。
5、民政代管一至六級殘疾軍人醫療保險、殘疾軍人醫療補助繳費基數為4686元。
費率調整:
1、用人單位和職工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數的最低和最高標準分別為2812元和14058元。先行參加養老、醫療和工傷保險的農籍職工,繳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最低標準為2109元。
2、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為6047元。按照6047元繳費確有困難的,可在6047元與2912元之間選擇確定繳費基數。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為2912元。
3、調整失業保險繳費費率
用人單位繳納失業保險的費率由2%調整為1%,職工繳費費率保持1%不變。農業戶口從業人員個人也要繳納1%,享受失業保險待遇與非農業戶籍人員相同。城鎮個體經濟組織及其雇工也需按照上述比例參加失業保險。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