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南三胎準生證辦理條件



三胎政策放開以后,一對夫妻可以共同撫育三個子女,對于2021年之前經批準可以生三胎的人有1、兩個子女中有殘疾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但醫學上認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2、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已有兩個子女另一方沒有子女,或者雙方再婚前各有一個子女的。3、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沒有子女,另一方已有一個子女,雙方婚后生育一個子女的。4、夫妻雙方均為獨生子女的少數民族農村居民的。(夫妻一方為漢族,一方為少數民族,漢族一方到少數民族一方落戶,居住在少數民族鄉、村五年以上,所生子女按有關規定定為少數民族的,適用這一款)5、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其他情形。夫妻一方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經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后,包縣級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準,批準后發給生育證。
《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十五條 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要求生育的夫妻,經批準可以再生育:(一)夫妻雙方合計已生育兩個子女,且沒有共同生育子女的;(二)經鑒定兩個子女均為非遺傳性病殘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
第十六條 夫妻生育第一個、第二個子女的,不實行審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實行生育登記服務制度。符合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二款規定要求再生育的夫妻,應當向夫妻一方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在五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報縣級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準。縣級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應當在十五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批準生育的,發給生育證;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生育證由省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統一印制,免費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