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二審可以取保候審嗎?



在刑事訴訟中,進入法院二審階段也可以有取保候審的。刑事案件雖然到了法院二審階段,但如果二審法院被告人符合《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所規定的取保候審情形之一的,仍可以依法對被告人予以取保候審。只是在司法實踐中,在二審訴訟中被告人被取保候審的情況比較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