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收到房貸貸款銀行的起訴傳票但是欠的月供已經還清了還有挽回的余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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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那么起訴離婚原告什么時候會收到傳票。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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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起訴離婚幾天收到傳票起訴離婚幾天收到傳票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若出現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送達可以延期。起訴離婚程序怎么走1寫民事訴狀第一部分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寫訴訟請求a請求離婚b小孩的撫養問題c財產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寫事實與理由把何時結婚何時生小孩因為什么原因離婚等情況寫明。你的朋友可以在判決生效6個月后再次起訴離婚。那么起訴離婚幾天收到傳票。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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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院起訴離婚多久收到傳票根據離婚起訴的繁簡程度而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那么法院起訴離婚多久收到傳票。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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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對方起訴離婚收到了法院傳票該怎么辦積極應訴。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那么對方起訴離婚收到了法院傳票該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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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起訴離婚收到傳票女方不到庭怎么辦不出庭不影響審理和判決。無故不到庭的缺席審理缺席判決。2民事訴訟法第22條規定有4種情形由原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管轄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提起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對下落不明的人或宣告失蹤的人提起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對被勞動教養的人提起的訴訟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非軍人對非文職軍人提起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那么起訴離婚收到傳票女方不到庭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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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二、法院起訴離婚程序的審理階段審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訴后,開始訴訟程序,到做出判決前所作的一切調查工作的總和。那么一方起訴離婚多久可以收到傳票。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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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離婚案件的起訴,是指婚姻關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系的請求。2022年起訴離婚流程2、審理。人民法院審判一律公開進行。訴訟請求:1、請求法院判決原被告離婚;2、共同財產住房一套歸原告所有,存款20萬元歸原告所有,汽車一輛歸被告所有;3、原被告之子王小某,由原告撫養,被告每月負擔撫養費2000元,付至孩子18周歲為止。婚后___年___月___日生育一子,叫王小某,現5歲。那么離婚起訴一般多長時間收到傳票。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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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訴訟有哪些時間限制1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2無過錯方作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提起損害賠償請求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一審時被告未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時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后一年內另行起訴。2如一方外出打工超過一年的可以在原告戶籍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那么法院起訴離婚大概多久就收到傳票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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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起訴離婚對方多久收到傳票立案后要向對方送達一般7日內向被告送達傳票現實生活中法院立案后多久能收到傳票一般由法院掌握一般情況下在10天到一個月內。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受送達人的同住成年家屬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負責收件的人訴訟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達回證上簽收的日期為送達日期。代為轉交的機關單位收到訴訟文書后必須立即交受送達人簽收以在送達回證上的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那么起訴離婚對方多久收到傳票。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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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接到法院離婚傳票,說明夫妻之間肯定出現了矛盾,不然一方不會費力氣去法院起訴離婚,這個時候首先要找另一半溝通協商;如果另一方故意消失或者拒不接電話,那么應該委托律師向法院詢問具體案件情況,看看對方還采取了哪些措施,有沒有申請查封房產、銀行存款、公司股權等等情況,以便及時采取措施,免得開庭被動。從接到法院傳票到最后結果出來,一般在2個月以內。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起訴離婚要做的準備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1、訴訟證據的準備;2、家庭財產的保護。一方起訴后,另一方往往會聞風而動,轉移家庭共同財產。那么收到法院起訴離婚傳票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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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起訴離婚后要多久會收到法院的傳票關于一般起訴離婚后多久收到傳票,根據法律,有1-7天的立案審查時間,1-5天的送達起訴狀的時間,再加上30天的舉證期限,到開庭一般要32-42天時間,1、女方起訴離婚,要想最快解除婚姻關系,可以在法院進行調解時達成一致的離婚意見,起訴離婚,要想最快解除婚姻關系,可以在法院進行調解時達成一致的離婚意見,起訴離婚多久會收到法院的傳票,七、如果對方也同意離婚,法院可能約你們雙方去調解(我國民事案件中,調解是必經程序,開庭前不組織你們調解,開庭時也會問你們愿不愿意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則發《民事調解書》,調解分兩種,可能調解離婚,也可能做通你們的工作,不離婚,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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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給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二)第二階段:答辯階段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離婚訴訟結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決,可以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書生效。因此起訴離婚最快需要3個月。那么起訴離婚多久收到傳票。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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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起訴離婚收到法院傳票不出庭根據民事訴訟法第62條的規定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在起訴離婚收到法院傳票之后我們首先要確定好離婚訴訟的時間然后就需要準備好起訴離婚的答辯狀和證據等等同時也要想好是自己申訴答辯還是聘請律師。如果聘請律師律師會幫忙寫好答辯狀告知收集哪些證據這些都是起訴離婚收到法院傳票必須要做的如果起訴離婚收到法院傳票不能出庭的必須書面告知人民法院。那么起訴離婚收到法院傳票不出庭。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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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由于是男方出軌,女方在離婚協議書中可要求男方給予精神賠償。如果夫妻雙方達不成一致,即無法協議離婚,那只能選擇訴訟離婚了。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那么對方起訴離婚收到傳票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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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起訴離婚收到法院傳票1簽收法院送達的各種訴訟文書包括應訴通知書開庭傳票舉證通知書等。有些被告拒絕簽收法院的法律文書更有些人故意躲避法院工作人員。具體就是由律師代為訴訟要向法院遞交授權委托書。自然人的授權委托書要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法人的授權委托書要由法定代表人簽名并加蓋公章。授權委托書須記明委托事項和權限。法律規定被告要在收到起訴狀副本后15日內提交答辯狀。定要詳細閱讀法院的舉證通知書嚴格按照法院的要求進行舉證。如果因為客觀原因確實不能按時出庭可以向法院申請變更開庭日期。裁定的上訴期限是10天判決的上訴期限的15天從接到裁定書判決書的次日起計算。那么起訴離婚收到法院傳票。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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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早就收到勝訴判決,離婚后對方以假離婚為由起訴撤銷離婚協議中財產分割和債權債務條款無效,最后不但沒撤銷,還得配合我方進行房產過戶,一審勝訴后坐等對方上訴心里踏實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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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約定利息超過法定限額,借款人可否主張返還?2021年2月9日,楊某因為做生意需要資金周轉,向楊某科借款30000元,約定月利率2%,楊某科當天通過微信向楊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楊某收到借款后向楊某科出具了借條,并馬上向楊某科轉賬3000元作為利息。從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楊某通過微信轉賬方式,分15次共計轉給楊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楊某科在向楊某催討其他債務時,楊某的姑父劉某誤以為楊某科在催討27000元這筆債務,遂自作主張代楊某又向楊某科支付了27000元,楊某科當即將楊某出具的借條交給劉某,由劉某將借條銷毀。楊某認為,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間,楊某科收取利息共計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楊某向楊某科多次討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楊某科拒不退還,楊某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后認為,該案爭議的焦點在于,楊某科是否收取了超過法律規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楊某科收取該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據。 首先應當確定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額。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當天,即支付給楊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習慣,利息應當在借款之次日開始計算,故該3000元應當認定是償還的楊某科的本金,楊某科實際支付給楊某的借款本金應當認定為27000元。 其次應當確定楊某、楊某科之間的利息計算標準。楊某、楊某科約定的月利率2%過高,應當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發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3.85%的四倍,即為15.4%計算,楊某科所收取的楊某利息,超過部分不受法律保護,楊某科應當返還給楊某。 最后,應當計算出楊某應支付給楊某科的利息,結合楊某已經支付的本息,確定楊某科應當返還多收取的金額。27000元本金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計算的利息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該1940元的利息計算為25元。楊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楊某向楊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該款應當由楊某科返還給楊某,但楊某起訴只要求楊某科返還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已經確定要離婚,高情商的女人才做這三件事--分居、不和對方聯系、6個月之后再起訴不要太久。
悄悄將公司注銷,公司欠下的債就不用償還了嗎? 甲設備租賃處與乙建筑勞務公司建筑設備租賃合同糾紛,東港法院判決乙建筑勞務公司支付甲設備租賃處租賃費103萬元并賠償丟失設備38萬余元。 判決生效后,因乙建筑勞務公司未履行付款義務,甲設備租賃處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因乙建筑勞務公司無財產可供執行,本院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甲設備租賃處發現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勞務公司采取簡易注銷的方式,即自行承諾注銷登記前未發生債權債務/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形式,被核準注銷。 甲設備租賃處向本院提起執行異議,要求追加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厲某、焦某、劉某為被執行人并對乙建筑勞務公司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認為,厲某、劉某、焦某系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甲設備租賃處與乙建筑勞務公司的糾紛在訴訟階段股東劉某代乙建筑勞務公司領取起訴狀、傳票手續,該債權經本院生效判決確認,對該債權不存在乙建筑勞務公司不知情的情況。 厲某、劉某、焦某作為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未經清算即辦理該公司注銷登記,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之規定,對甲設備租賃處申請追加乙建筑勞務公司股東厲某、劉某、焦某為被執行人,且對乙建筑勞務公司的本案債務承擔清償責任的請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說法 股東悄悄將公司注銷,公司欠下的債就不用償還了嗎?在執行中,有的公司股東自作聰明,在公司注銷時采用承諾“公司注銷前未發生債權債務或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簡易注銷方式悄悄將公司注銷,并天真地認為公司欠的外債就不用償還了。 但聰明反被聰明誤,根據法律規定,作為被執行人的有限責任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申請執行人有權申請追加該公司的股東為被執行人,公司欠的債反而由股東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法條鏈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 作為被執行人的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申請執行人申請變更、追加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為被執行人,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交通事故“私了”后,還能反悔嗎? 2021年2月28日,原告趙某駕駛的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后,原告趙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劉某處理與被告的糾紛。 原、被告雙方協商原告預付給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車輛修理、入院檢查,預付的款項多退少補。 事故當天,劉某通過銀行賬戶將50 000元轉入指定的張乙(張甲的妹妹)的銀行賬戶。現劉某、趙某以張甲、張乙、孫某治療傷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損車輛僅花費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還構成不當得利為由提起訴訟,要求返還上述38 000元款。 張甲、張乙、孫某辯稱:案發時,趙某存在酒駕嫌疑,當時劉某為了平息該交通事故,阻止張甲報警,并提出支付5萬元款項后私了此事。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時許,原告趙某駕駛寶馬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長城車輛發生碰撞,同日17時04分,張甲撥打122電話報警。此后,原告劉某、第三人孫某分別趕到現場協商處理,被告張甲入醫院治療。因劉某勸阻,張甲取消報警。經協商后,劉某于同日19時12分許將50 000元款項轉至張乙銀行賬戶。張乙收到上述款項后隨即轉給張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劉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項,以張乙、孫某、張甲等構成不當得利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訴,其中,兩次以撤訴結案,兩次以當事人不適格駁回起訴。 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劉某、趙某的訴訟請求。宣判后,劉某、趙某提出上訴。二審過程中,劉某、趙某自愿撤回上訴,法院二審裁定:準許劉某、趙某撤回上訴。一審民事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說法 本案案件標的額較小,只有3萬余元,但雙方當事人對于案件事實爭議較大,這也是所有不當得利糾紛案件的共同特點。原告一方認為,其支付給被告的5萬元款項是處理交通事故的預付款,在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后多退少補;被告一方則認為,原告所支付的5萬元款項是一次性處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費用,不存在多退少補,且原告趙某當時系酒后違法駕駛車輛。 本案中關于款項的交付僅系口頭協商,雙方沒有出具書面證據,雙方當事人也不能提供現場目擊證人出庭作證,因此,給案件審理和事實認定帶來較大的難度。在該案件審理之初,主審法官曾考慮根據如下思路作出處理:以原告沒有證據證實交付的5萬元系預付款后期多退少補,徑行駁回其訴訟請求。 此后,主審法官經過慎重考慮后認為,根據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對案件作出快速處理,處理結果也不違反法律規定,但由于沒有對存在爭議的事實作出認定,所以難以讓當事人信服,社會效果也不好。因此,應當在根據雙方當事人所舉證據認定事實的同時,還應根據生活經驗、人情世故、法律法規,在最大程度上對存在爭議的事實進行還原和推定,據此結合相關法律規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決,力爭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作為原告一方的當事人,在被告不認可其提出的訴求及事由的情況下,如果其所舉證據不能證實其主張的事由,依法須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劉某、趙某主張,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項,是供張甲修理車輛及住院治療傷情費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補,張甲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花費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項應作為不當得利予以返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即:誰主張,誰舉證。在本次庭審中,劉某、趙某所提交的主要證據是劉某通過張乙向張甲轉賬的銀行交易明細一張,該證據僅能證明存在轉賬的事實,無法證實其曾與對方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事實,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訴案件庭審筆錄一頁也僅能證實張甲在該案件庭審中曾自述購買車輛花費70 000元、維修車輛花費10 000余元、治療傷情花費檢查費用2 000余元且傷情尚未痊愈。綜合原告所舉以上證據,無法證實其曾與張甲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口頭協議的事實。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條第二款規定:“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后果。”劉某、趙某作為對其所主張的被告構成不當得利的事實負有舉證責任的原告一方,所舉證據不能證實上述事實,故依法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