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緩刑的人能去外地工作嗎?



可以去外地工作,只要申請得到批準。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五條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三)遵守考察機關關于會客的規定;
(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準。
從該規定看,被緩刑人員要定期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而且離開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要經過批準。如果外出工作能獲得考察機關批準的話是可以到異地工作的,但是想獲得批準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