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收養孩子需要什么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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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收養要求在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下進行,這樣的收養關系才會被認為是合法,然后是受到保護。那么民政局收養孩子需要什么條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但是收養要求在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下進行,這樣的收養關系才會被認為是合法,然后是受到保護。關于民政局收養孩子需要什么條件?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政局收養孩子需要什么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養父母與養子女間要有合法的收養關系。
第一千零九十八條,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四)無不利于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
(五)年滿三十周歲。
第一千一百零二條,無配偶者收養異性子女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周歲以上。
二、收養的形式要求
在收養子女的形式要件上,《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條規定:“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的,辦理登記的民政部門應當在登記前予以公告。收養關系當事人愿意訂立收養協議的,可以訂立收養協議。收養關系當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辦理收養公證的,應當辦理收養公證?!本C上,你若符合以上收養條件及收養程序的,就可以收養孩子。
擬制血親的親子關系一般是通過收養這個法律行為建立的,其中的收養人通常為養父、養母,而被收養人則為養子養女。但是收養要求在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下進行,這樣的收養關系才會被認為是合法,然后是受到保護。而之后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也是適用《民法典》中關于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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