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造成傷者成為植物人,需要負什么刑事責任

導讀:
主刑分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犯罪主體必須是達到法律規定的年齡主觀方面存在故意或過失犯罪客體和客觀方面要件必須是行為人的行為侵犯了刑事法律保護的社會關系并造成了嚴重的社會危害性即已構成犯罪行為人才應負刑事責任。那么車禍造成傷者成為植物人,需要負什么刑事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車禍造成傷者成為植物人,需要負什么刑事責任
如果在事故中承擔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不是全部或主要責任則不承擔刑事責任。
我國刑法133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在我國刑事責任分哪些
1、刑事責任是指犯罪人因實施犯罪行為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按刑事法律的規定追究其法律責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種刑事責任。
2、主刑是對犯罪分子適用的主要刑罰它只能獨立使用不能相互附加適用。主刑分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分為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對犯罪的外國人也可以獨立或附加適用驅逐出境。
3、具備犯罪構成要件見犯罪是負刑事責任的依據。犯罪主體必須是達到法律規定的年齡主觀方面存在故意或過失犯罪客體和客觀方面要件必須是行為人的行為侵犯了刑事法律保護的社會關系并造成了嚴重的社會危害性即已構成犯罪行為人才應負刑事責任。如果行為不具備犯罪構成要件不危害社會或者法律明文規定不負刑事責任則無刑事責任可言。例如無責任能力人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為或因正當防衛緊急避險履行有益于社會的業務上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