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公章會構成什么罪

導讀:
偽造公章會構成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根據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的規定 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對違反規定使用印章造成嚴重后果的應當追究保管人或責任人的行政責任或法律責任。那么偽造公章會構成什么罪。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偽造公章會構成什么罪
偽造公章是一種比較惡劣的行為所以刑法規定了專門的法條來規制違章公章的行為。偽造公章會構成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
根據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的規定 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二、未備案的公章是否合法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印章經登記管理機關、公安機關備案后方可啟用沒有備案的公章原則上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民辦非企業單位印章管理規定四、印章的管理和繳銷
一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印章經登記管理機關、公安機關備案后方可啟用。
二民辦非企業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印章應當有專人保管。對違反規定使用印章造成嚴重后果的應當追究保管人或責任人的行政責任或法律責任。
三民辦非企業單位因變更登記、印章損壞等原因需要更換印章時應到登記管理機關交回原印章按本規定程序申請重新刻制。
四民辦非企業單位印章丟失經聲明作廢后可以按本規定程序申請重新刻制。重新刻制的印章應與原印章有所區別。如五角星兩側加橫線。
五民辦非企業單位辦理注銷登記后應當及時將全部印章交回登記管理機關封存。
六民辦非企業單位被撤銷應當由登記管理機關收繳其全部印章。
七登記管理機關對收繳的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交回的印章要登記造冊送當地公安機關銷毀。
八民辦非企業單位未到公安機關辦理準刻手續擅自刻制印章的由公安機關處以500元以下罰款或警告并收繳其非法刻制的印章。
九對未經公安機關批準擅自承制民辦非企業單位印章的企業由公安機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的規定予以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