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請交通事故重新傷殘鑒定

導讀:
申請重新鑒定的依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劃定》第44條劃定,公安機關交通治理部分應當在接到檢修、鑒定結果后二日內將檢修、鑒定結論復印件交當事人,當事人對公安機關交通治理部分的檢修、鑒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檢修、鑒定結論復印件后三日內提出重新檢修、鑒定的申請,當事人對公安機關交通治理部分的檢修、鑒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檢修、鑒定結論復印件后三日內提出重新檢修、鑒定的申請,交通事故傷殘重新鑒定程序:1、當事人各方對鑒定結果有異議的在收到鑒定結果后三日內向事故處理機構提出要求重新申請鑒定,3、交通事故傷者治療終結后攜帶事故認定書、身份證復印件、就診資料(包括門診、急診病歷、住院病歷、手術記錄、X片、CT片、MRI片等影像資料),委托具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經縣級公安機關交通治理部分負責人批準后,應當另行指派或者委托專業技術職員、有資格的鑒定機構進行重新檢修、鑒定。
交通事故當事人對傷殘鑒定不服的,可以重新申請傷殘鑒定。當事人對公安機關交通治理部分的檢修、鑒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檢修、鑒定結論復印件后三日內提出重新檢修、鑒定的申請。關于如何申請交通事故重新傷殘鑒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當事人對傷殘鑒定不服的,可以重新申請傷殘鑒定。
申請重新鑒定的依據: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劃定》第44條劃定,公安機關交通治理部分應當在接到檢修、鑒定結果后二日內將檢修、鑒定結論復印件交當事人。當事人對公安機關交通治理部分的檢修、鑒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檢修、鑒定結論復印件后三日內提出重新檢修、鑒定的申請。經縣級公安機關交通治理部分負責人批準后,應當另行指派或者委托專業技術職員、有資格的鑒定機構進行重新檢修、鑒定。
交通事故傷殘重新鑒定程序:
1、當事人各方對鑒定結果有異議的在收到鑒定結果后三日內向事故處理機構提出要求重新申請鑒定。
2、事故處理機構委托其它具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對交通事故傷者進行重新傷殘鑒定。
3、交通事故傷者治療終結后攜帶事故認定書、身份證復印件、就診資料(包括門診、急診病歷、住院病歷、手術記錄、X片、CT片、MRI片等影像資料),委托具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
4、事故處理機構收到鑒定結論后二日內將傷者傷殘鑒定結果送達事故各方當事人。
5、重新傷殘鑒定的結果為終結評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