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中起訴離婚的程序是什么

導讀:
1起草起訴狀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法律規定中起訴離婚的程序是什么1起草起訴狀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七)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八)頒發離婚證。關于法律規定中起訴離婚的程序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離婚登記按照受理初審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
(一)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二)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三)婚姻登記員向當事人講明民法典關于登記離婚的條件
(四)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愿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愿
(五)雙方自愿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并在監誓人面前簽名
(六)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七)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八)頒發離婚證。頒發離婚證應當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按照下列步驟進行
1向當事人雙方核實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愿
2告知當事人雙方領取離婚證后的法律關系以及離婚后與子女的關系應盡的義務
3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中簽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按指紋。
4在當事人的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其中注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婚姻登記處。注銷后的結婚證退還當事人。
5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離婚當事人雙方向雙方宣布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