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起訴離婚手續(xù)是怎樣的

導讀:
去法院起訴離婚的程序主要有1起草起訴狀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jù)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jù)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fā)送起訴狀副本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fā)送傳票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yè)人士代理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jù)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yǎng)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對生效的離婚判決(調解)不服的按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當事人不能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對生效的離婚判決(調解)不服的按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當事人不能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立案之日起5日內法院將當事人的起訴狀副本發(fā)送被告被告必須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不答辯的不影響審理,立案之日起5日內法院將當事人的起訴狀副本發(fā)送被告被告必須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不答辯的不影響審理,假如在第一次提出離婚判決不準離婚的情況下那么第二次提起訴訟我國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要在六個月之后才可以提出第二次起訴。
對生效的離婚判決(調解)不服的按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當事人不能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立案之日起5日內法院將當事人的起訴狀副本發(fā)送被告被告必須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不答辯的不影響審理。假如在第一次提出離婚判決不準離婚的情況下那么第二次提起訴訟我國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要在六個月之后才可以提出第二次起訴。關于法院院起訴離婚手續(xù)是怎樣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去法院起訴離婚的程序主要有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jù)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jù)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fā)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fā)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yè)人士代理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jù)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yǎng)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離婚訴訟結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決可以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書生效。對生效的離婚判決(調解)不服的按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當事人不能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
從當事人向法院遞交起訴狀那天起法院必須在7日內決定立案或不立案。一般只要當事人起訴狀上寫明原被告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屬于該法院管轄法院就會立案。
立案之日起5日內法院將當事人的起訴狀副本發(fā)送被告被告必須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不答辯的不影響審理。這期間如果對方申請延期審理或法院認為有必要追加必要共同訴訟當事人等都會影響最終開庭的時間。
即使提出訴訟對于婚姻案件的審理也要符合法律規(guī)定期限。通常一審期限按照簡易程序需要三個月二審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個月合起來一個離婚案件從頭到尾少則4個月多則9個月。假如在第一次提出離婚判決不準離婚的情況下那么第二次提起訴訟我國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要在六個月之后才可以提出第二次起訴。按照這個期限計算如果起訴兩次才達到最終離婚目的從時間上計算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兩年左右。這還不包括涉外婚姻以及另一方存心拖延的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