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離婚手續如何辦理

導讀:
一再婚離婚手續如何辦理在我國不管是幾婚離婚都只有兩種方式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二離婚手續辦理流程通過行政程序進行的協議離婚由民政部門主管。協議離婚的登記管理機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或者市轄區不設區的市的民政部門在農村是鄉鎮民族鄉的人民政府。協議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不得委托他人代理。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那么再婚離婚手續如何辦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我國不管是幾婚離婚都只有兩種方式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
(一)雙方同意協議離婚。
持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以及離婚協議書到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
(二)夫妻爭議訴訟離婚。
1雙方戶口在同一轄區且居住在戶口所在地。提出起訴的一方持身份證結婚證起訴狀及財產證明(備2分復印件)去當地基層法院立案即可。
2雙方戶口在同一轄區一方居住在外地且超過1年。居住在外地的一方提起訴訟需要在對方戶口所在地基層法院立案居住在戶口所在地的一方提起訴訟在本地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在對方經常居住地(連續居住1年以上)基層法院起訴。
3雙方戶口在同一轄區均居住在外地且超過1年一方提起訴訟向對方經常居住地法院提出沒有經常居住地的在本方經常居住地法院立案。
4雙方戶口不在同一轄區居住在一方戶口所在地任何一方均可以在居住地法院提起訴訟。
5雙方戶口不在同一轄區各自居住在戶口所在地乙方提起訴訟向對方戶口所在地提出。
6雙方戶口不在同一轄區一方離開戶口地超過1年向對方戶口所在地提起訴訟對方提起訴訟在離開戶口所在地一方的經常居住地提出。
7雙方戶口不在同一轄區均離開戶口所在地超過1年向對方經常居住地法院提出起訴沒有經常居住地則在提起方經常居住地法院立案提起方也沒有經常居住地向對方戶口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通過行政程序進行的協議離婚由民政部門主管。協議離婚的登記管理機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或者市轄區不設區的市的民政部門在農村是鄉鎮民族鄉的人民政府。
1申請。
協議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請時各方應持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明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離婚協議書結婚證等以便登記管理機關查明當事人身份確定管轄權。
2審查。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在受理當事人的離婚登記申請后應當在一個月內進行審查在審查過程中應全面了解協議的內容尤其是注意雙方當事人請求離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難幫助分割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是否合適。
3登記。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審查后對符合離婚條件的應予登記發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對于不符合法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以書面形式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夫妻關系從當事人領取離婚證時起解除。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4撤銷。
申請離婚的當事人弄虛作假騙取離婚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應當撤銷離婚登記對離婚的當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關系無效并收回離婚證并對當事人處以200元以下的罰款。如果當事人認為其符合離婚條件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婚姻關系當事人雙方對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問題協商不成或者一方要求離婚而另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應通過訴訟的方式來達到離婚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