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對進行家暴該如何起訴離婚

導讀:
一民法典中對進行家暴該如何起訴離婚因家庭暴力向人民法院起訴的起訴人需要收集家庭暴力證據然后寫離婚起訴書到具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一般地域管轄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第一百二十條起訴形式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那么民法典中對進行家暴該如何起訴離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因家庭暴力向人民法院起訴的起訴人需要收集家庭暴力證據然后寫離婚起訴書到具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一條一般地域管轄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條件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起訴形式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一旦遭受家庭暴力作為受害者應當盡早的收集和保存相關的證據在發生家庭暴力的時候是收集證據的最佳時機。如果時間過長沒有及時保存相關證據就可能導致證據的滅失這對于事后的權益的保護和救濟都很不利。從自己的工作當中可以總結出如下的幾點供大家參考
1證人證言。發生家庭暴力時有可能會被其他人員目睹到比如說小區的保安比如說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還有保姆或者是鄰居等等。如果這些人曾經親眼目睹過家庭暴力的發生那么可以盡可能早的和他們做一些溝通工作或者委托律師以調查筆錄的方式向證人進行取證。
2如果家庭暴力發生后曾經報過警那么警方那里會有出警記錄通常警方對家庭暴力的處理會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會在派出所對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別進行問話并制作筆錄。
3醫院的診斷證明和治療的憑據。如果受害人受傷了應當由公安機關出具法醫鑒定的介紹信對傷情進行司法鑒定同時受害者需要及時的到醫院進行治療那么治療時還會有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藥費的收據以及病例。這些書證都應當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后期的持續性治療有關書證也應當妥善的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