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協議離婚必須符合的條件

導讀:
辦理協議離婚必須符合的條件1當事人雙方須有自愿離婚的合意且意思表示真實2.當事人須對子女和財產作適當處理3辦理過結婚登記4.雙方當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離婚子女撫養費給付標準撫養費應由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組成。協議離婚孩子撫養權變更應該怎么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第3款規定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一)離婚后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應當另行起訴。那么辦理協議離婚必須符合的條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辦理協議離婚必須符合的條件
1當事人雙方須有自愿離婚的合意且意思表示真實
2.當事人須對子女和財產作適當處理
3辦理過結婚登記
4.雙方當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離婚子女撫養費給付標準
撫養費應由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組成。在具體實踐中在確定子女撫養費的要從以下幾方面給予考慮
1子女實際需要
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由于社會分工不同當事人的工作情況也不同。從有無固定收入來看可以分成以下的類型
1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數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在這里工資總額應包括工資較固定的獎金等。(不能只憑工資單的數額確定總額。對于那些有虛報瞞報另一方可以申請法院調查以此來確定數目。)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其比例同第一點相同。
3對于存在特殊情況的如私營企業主子女殘疾的應適當考慮增加或減少應以子女的實際生活需要為準線。
協議離婚孩子撫養權變更應該怎么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第3款規定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
(一)離婚后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應當另行起訴。
(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有下列情形的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的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三)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應予準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