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方離婚條件

導讀:
登記離婚應符合婚姻法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的下列五個條件一申請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必須是辦理過結婚登記的合法婚姻關系當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實婚姻當事人均無條件提出登記離婚因此凡無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書的登記離婚申請人婚姻登記機關均不受理,調解不成或一方不同意調解的最終法院是否解除婚姻關系的判斷標準應該是夫妻雙方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如感情破裂不能調解和好就應當判決離婚,登記離婚應提交哪些材料依照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申請登記離婚的當事人應當在向婚姻登記機關遞交書面申請登記離婚申請書時同時提交下列證明一申請離婚雙方當事人的戶口證明二申請離婚雙方當事人的居民身份證三雙方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四離婚協議書五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書。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但這幾種情形并不是離婚必備的條件不是離婚時就必須具備已分居兩年有家庭暴力重婚等情形。登記離婚最重要的條件是夫妻雙方自愿離婚這種自愿的行為是排除一切外界的阻撓干涉完全發自內心的自愿行為。五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共同提出登記離婚申請。關于單方離婚條件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因此從程序上來講如果雙方無法達成離婚協議就只能選擇到法院提起訴訟。從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來看離婚訴訟中法院調解是必經程序。調解不成或一方不同意調解的最終法院是否解除婚姻關系的判斷標準應該是夫妻雙方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如感情破裂不能調解和好就應當判決離婚。在實踐中法院經調解無效被告又不同意離婚就判決不準離婚在當事人第二次起訴時才準予離婚的做法并不符合法律規定的精神。因此更多的情況是在第一次起訴時法院就調解離婚。
感情是抽象的而判斷感情破裂的依據是什么呢?在1989最高人民法院的關于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了相應的判斷依據。而感情是否破裂則是法院是否解除婚姻關系的判斷標準。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三款規定了幾種應準予離婚的情形可以理解為只要具備其中之一種情形不能調解和好就必須判決離婚。但這幾種情形并不是離婚必備的條件不是離婚時就必須具備已分居兩年有家庭暴力重婚等情形。因此認為第一次起訴到法院離婚時如果不具備上述情形被告又不同意離婚就不準離婚是不正確的。具備上述情形足以認定感情破裂而感情破裂的表現形式又不僅限于上述情形。婚姻自由是婚姻法的基本制度也包含了離婚自由正確理解適用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才能充分尊重當事人的自由。
登記離婚應提交哪些材料
依照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申請登記離婚的當事人應當在向婚姻登記機關遞交書面申請登記離
婚申請書時同時提交下列證明
一申請離婚雙方當事人的戶口證明
二申請離婚雙方當事人的居民身份證
三雙方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四離婚協議書
五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書。
如果是現役軍人申請登記離婚須提交經所在單位團以上政治機關的同意決定和介紹信。
如果是港澳同胞應到原婚姻登記管理機關辦理登記離婚手續如果婚姻登記機關找不到其結婚登記檔案本人結婚證又丟失可到辦理結婚登記時居住地的戶籍管理機關出具原在該地居住的戶籍證明并由雙方當事人出具該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過結婚登記并經公證的聲明書及內地親友出具的保證書
六申請登記離婚雙方當事人的近期免冠照片各兩張。
登記離婚應符合婚姻法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的下列五個條件
一申請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必須是辦理過結婚登記的合法婚姻關系當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實婚姻當事人均無條件提出登記離婚因此凡無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書的登記離婚申請人婚姻登記機關均不受理。
二申請離婚的雙方當事人應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所謂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是指能對離婚法律行為的法律后果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民法通則規定年滿十八周歲精神狀況正常能完全辯認其行為及其后果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凡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只能由其代理人按訴訟離婚的方式提出解決婚姻關系問題。
三離婚申請書是申請離婚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并承擔法律后果。登記離婚最重要的條件是夫妻雙方自愿離婚這種自愿的行為是排除一切外界的阻撓干涉完全發自內心的自愿行為。因此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遞交申請陳述理由。
四申請登記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就家庭共同財產債權債務及子女的撫養或對生活困難一方的幫助達成協議并自覺履行這種承諾。
五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共同提出登記離婚申請。離婚是家庭婚姻關系發生重大變更的法律行為它涉及到離婚當事人的各種權力是一種重要的民事法律活動是不得請人代理代替以達到確實維護當事人的一切利益的目的。
并沒有什么單方面離婚條件之說但是嚴格來說單方面離婚條件是指一方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這樣就會造成單方面離婚其他的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都是要經過雙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