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的操作流程是怎么樣的

導讀:
離婚訴訟結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決(調解)可以在收到判決書(調解書)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調解)書生效,離婚訴訟結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決(調解)可以在收到判決書(調解書)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調解)書生效,在委托人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的情況下律師對委托人涉及財產分割子女撫養權離婚損害賠償等方面爭取到利益最大化并且在證據收集訴訟流程等方面為當事人提供服務保障當事人的權益,第三階段開庭審理階段這一階段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第三階段開庭審理階段這一階段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第二階段答辯階段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
第二階段答辯階段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并作出判決。第三階段開庭審理階段這一階段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離婚訴訟結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決(調解)可以在收到判決書(調解書)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調解)書生效。關于起訴離婚的操作流程是怎么樣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起訴離婚的操作流程是怎么樣的?
第一階段起訴階段
起訴需要的材料有起訴書及起訴書副本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居住證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證據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況和撫養狀況的證明等材料。
第二階段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并作出判決。
第三階段開庭審理階段
這一階段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包括以下幾個程序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法官主持調解調解無效判決。
離婚訴訟結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決(調解)可以在收到判決書(調解書)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調解)書生效。對生效的離婚判決(調解)不服的按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不能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
離婚訴訟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在委托人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的情況下律師對委托人涉及財產分割子女撫養權離婚損害賠償等方面爭取到利益最大化并且在證據收集訴訟流程等方面為當事人提供服務保障當事人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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