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無民事行為能力想離婚要怎么做

導讀:
1993年8月30日因交通事故田男被撞傷左頭枕部粉碎性骨折經法醫鑒定為頭部傷殘1級(植物人無行為能力)1994年4月27日田男之母陳某芹以田男夫妻感情不好特別是田男交通事故致殘后發現梁女有外遇夫妻感情破裂為理由以田男之法定代理人身分向沈陽市鐵西區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要求與梁女離婚,1993年8月30日因交通事故田男被撞傷左頭枕部粉碎性骨折經法醫鑒定為頭部傷殘1級1994年4月27日田男之母陳某芹以田男夫妻感情不好特別是田男交通事故致殘后發現梁女有外遇夫妻感情破裂為理由以田男之法定代理人身分向沈陽市鐵西區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要求與梁女離婚。
夫妻一方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時想離婚該怎么辦?因此只能由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一方起訴離婚父母不能代理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起訴離婚。1993年8月30日因交通事故田男被撞傷左頭枕部粉碎性骨折經法醫鑒定為頭部傷殘1級1994年4月27日田男之母陳某芹以田男夫妻感情不好特別是田男交通事故致殘后發現梁女有外遇夫妻感情破裂為理由以田男之法定代理人身分向沈陽市鐵西區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要求與梁女離婚。梁女辯稱婚后夫妻感情一直尚好感情尚未破裂不同意離婚。現原告要求離婚理由正當應準予離婚。宣判后被告梁女不服上訴至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一方無民事行為能力想離婚要怎么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一方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因為一方不具有完全行為能力不能采取協議離婚的方式只能通過起訴離婚的方式解除。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的規定民事案件的起訴和受理必須符合以下條件第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第二有明確的被告第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第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因此只能由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一方起訴離婚父母不能代理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起訴離婚。
案例
案情介紹
原被告于1990年11月登記結婚婚后生一女田娃(兩歲)婚后夫妻感情尚好。1993年8月30日因交通事故田男被撞傷左頭枕部粉碎性骨折經法醫鑒定為頭部傷殘1級(植物人無行為能力)1994年4月27日田男之母陳某芹以田男夫妻感情不好特別是田男交通事故致殘后發現梁女有外遇夫妻感情破裂為理由以田男之法定代理人身分向沈陽市鐵西區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要求與梁女離婚。陳某芹并委托田男之姐李女為委托訴訟代理人。梁女辯稱婚后夫妻感情一直尚好感情尚未破裂不同意離婚。
審判結果
沈陽市鐵西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原被告雖系自主婚姻但婚后一直尚未建立起真摯夫妻感情加之被告在原告車禍后在住院期間為生活瑣事及原告對被告不信任等問題發生爭執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現原告要求離婚理由正當應準予離婚。鑒于原告身體情況離婚后子女由女方撫養為宜。被告梁女雖不同意離婚但不盡力照顧原告又不能力爭夫妻和好沒有實事求是的態度。根據婚姻法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之規定于1994年8月12日判決如下一準予原被告離婚二婚生女田娃由被告撫養原告每月支付撫養費50元至孩子18歲止。
宣判后被告梁女不服上訴至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被告系自主婚姻婚后夫妻感情尚好原告雖經交通事故但被告曾去護理多次表示愿意照顧其今后生活故原審法院判離欠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三)項之規定于1994年11月24日判決如下一撤銷一審民事判決二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