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不和分居是否可以離婚

導讀:
感情不和分居可以離婚嗎律師解答分居如何認定1感情不和分開居住不履行夫妻間義務目前法院認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雙方分開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間的義務(包括性生活等),1分居的原因必須是夫妻感情不和而不是因為工作學習戶口等原因使夫妻兩地分居或者是住房擁擠等客觀原因2夫妻關系確無和好可能一方堅決要求離婚并經調解和好無效,1分居的原因必須是夫妻感情不和而不是因為工作學習戶口等原因使夫妻兩地分居或者是住房擁擠等客觀原因2夫妻關系確無和好可能一方堅決要求離婚并經調解和好無效,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雙方因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義務為標志,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雙方因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義務為標志,如果還有調解和好的可能即使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兩年也不能認定為已具備判決離婚的條件。
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雙方因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義務為標志。這種情況下法官在開庭時開庭時難以認定同居例如一旦一方否認分床睡另一方不好舉證證明分床事實或沒有性生活事實因此不認定為分居。1分居的原因必須是夫妻感情不和而不是因為工作學習戶口等原因使夫妻兩地分居或者是住房擁擠等客觀原因2夫妻關系確無和好可能一方堅決要求離婚并經調解和好無效。如果還有調解和好的可能即使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兩年也不能認定為已具備判決離婚的條件。關于感情不和分居是否可以離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感情不和分居可以離婚嗎
律師解答
分居如何認定
1感情不和分開居住不履行夫妻間義務
目前法院認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雙方分開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間的義務(包括性生活等)。雖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因為其他原因。工作地點原因或其他客觀原因的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分居。比如一個工作在北京一個工作在上海現一方提出離婚提出已分居了兩年因為有工作地點的因素法院很難認定構成民法典上的分居。
2夫妻常年異地居住算不算法律意義上的分居
許多人不理解如果夫妻常年異地居住算不算法律意義上的分居。當然不一定算法律上的分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雙方因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義務為標志。
3同居不履行義務算不算法律意義上的分居
如果同住一套房不在同一張床睡但感情不和不履行夫妻間相互的義務算不算法律意義上的分居?這種情況下法官在開庭時開庭時難以認定同居例如一旦一方否認分床睡另一方不好舉證證明分床事實或沒有性生活事實因此不認定為分居。
分居是判決離婚的條件嗎
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即使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兩年也不能認定為已具備判決離婚的條件。
1分居的原因必須是夫妻感情不和而不是因為工作學習戶口等原因使夫妻兩地分居或者是住房擁擠等客觀原因
2夫妻關系確無和好可能一方堅決要求離婚并經調解和好無效。如果還有調解和好的可能即使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兩年也不能認定為已具備判決離婚的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