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民政局辦理離婚必須具備哪些條件

導讀:
一去民政局辦理離婚必須具備什么條件夫妻感情破裂之后一般都會選擇去民政局辦理登記離婚手續。離婚登記應符合民法典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的下列五個條件1申請離婚的雙方必須是辦理過結婚登記的合法當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實婚姻當事人均無條件提出登記離婚因此凡無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書的登記離婚申請人婚姻登記機關均不受理。4在當事人的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其中注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婚姻登記處”。那么去民政局辦理離婚必須具備哪些條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感情破裂之后一般都會選擇去民政局辦理登記離婚手續。離婚登記應符合民法典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的下列五個條件
1申請離婚的雙方必須是辦理過結婚登記的合法當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實婚姻當事人均無條件提出登記離婚因此凡無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書的登記離婚申請人婚姻登記機關均不受理。
2申請離婚的雙方當事人應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所謂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是指能對離婚法律行為的法律后果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民法典規定年滿十八周歲精神狀況正常能完全辯認其行為及其后果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凡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只能由其代理人按訴訟離婚的方式提出解決婚姻關系問題。
3離婚申請書是申請離婚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并承擔法律后果。登記離婚最重要的條件是夫妻雙方自愿離婚這種自愿的行為是排除一切外界的阻撓干涉完全發自內心的自愿行為。因此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遞交申請陳述理由。
4申請登記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就家庭共同財產債權債務及子女的撫養或對生活困難一方的幫助達成協議并自覺履行這種。
5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共同提出登記離婚申請。離婚是家庭婚姻關系發生重大變更的法律行為它涉及到離婚當事人的各種權力是一種重要的民事法律活動是不得請人代理代替以達到確實維護當事人的一切利益的目的。
離婚登記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
(一)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二)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三)婚姻登記員向當事人講明婚姻法關于登記離婚的條件
(四)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愿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愿
(五)雙方自愿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并在監誓人面前簽名
(六)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七)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八)頒發離婚證。頒發離婚證應當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按照下列步驟進行
1向當事人雙方核實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愿
2告知當事人雙方領取離婚證后的法律關系以及離婚后與子女的關系應盡的義務
3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中簽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按指紋。
4在當事人的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其中注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婚姻登記處”。注銷后的結婚證退還當事人。
5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離婚當事人雙方向雙方宣布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