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離婚程序怎么走?

導讀:
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至少帶上自己的)、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7、如果對方也同意離婚,法院可能約雙方去調解(我國民事案件中,調解是必經程序,開庭前不組織調解,開庭時也會問愿不愿意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則發《民事調解書》,調解分兩種,可能調解離婚,也可能做通雙方的工作,不離婚,結案,6、法院給當事人的案子排期開庭,并將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送達給被告,送達被告后,會通知原告開庭時間,原告需要去法院領取開庭傳票,協議離婚一般需要離婚的雙方就相關的離婚事項,比如財產分割等達成一致,簽訂離婚協議書方可辦理,法院離婚程序1、寫民事訴狀,第一部分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寫訴訟請求a.請求離婚,起訴需要提交民事起訴狀,還要提供相應的證據,比如:身份證、結婚證、財產方面的材料(銀行存款記錄、房產證等)、子女身份信息的材料(戶籍、出生證等)。
在我國,離婚的方式主要有兩種,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協議離婚一般需要離婚的雙方就相關的離婚事項,比如財產分割等達成一致,簽訂離婚協議書方可辦理。協議離婚雖然有較大的自主決定權,但是相關的限制條件也比較多,比如戶籍。訴訟離婚相比協議離婚耗時較長,但是卻是就離婚相關事項無法達成一致的情況下的最佳選擇。
《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法院審理的民事案件有普通程序和簡易程序,普通程序是6個月,簡易程序是3個月。
起訴需要提交民事起訴狀,還要提供相應的證據,比如:身份證、結婚證、財產方面的材料(銀行存款記錄、房產證等)、子女身份信息的材料(戶籍、出生證等)。
法院離婚程序
1、寫民事訴狀,第一部分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寫訴訟請求a.請求離婚;b.小孩的撫養問題;c.財產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寫事實與理由,把何時結婚、何時生小孩,因為什么原因離婚等情況寫明。訴狀最好打印,但最末處必須手簽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區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
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至少帶上自己的)、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據需要交2套復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發給對方一份);
4、立案庭審查后,繳費;
5、將繳費票據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給當事人的案子排期開庭,并將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送達給被告,送達被告后,會通知原告開庭時間,原告需要去法院領取開庭傳票;
7、如果對方也同意離婚,法院可能約雙方去調解(我國民事案件中,調解是必經程序,開庭前不組織調解,開庭時也會問愿不愿意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則發《民事調解書》,調解分兩種,可能調解離婚,也可能做通雙方的工作,不離婚,結案;
8、如果調解不成則開庭,開庭時還無法調解的,就會判決,最終發《民事判決書》;
9、判決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不離,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予準許離婚。這樣的話,一般是在判決生效6個月后再次起訴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