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方申請離婚的程序是什么?

導讀:
7、如果被告同意離婚,法院會通知雙方去調解(我國民事案件中,調解是必經程序,開庭前不組織調解,開庭時也會問愿不愿意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則發《民事調解書》,調解分兩種,可能調解離婚,也可能調解不離婚,(2)第二部分寫明原告的訴訟請求,一般都是以下三種訴訟請求:①請求判決離婚②小孩的撫養問題③財產分割內容(3)第三部分就是要寫明提起訴訟的事實與理由,在這一部分需要把何時結婚、何時生小孩,因為什么原因離婚等情況寫明,6、在這段時間,法院會給已經交好費的案子排期開庭,并將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送達給被告,9、判決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不離,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予準許離婚,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應當依法履行相應的訴訟程序,遞交訴訟材料,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至少帶上自己的)、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
夫妻在無法通過協商的方式來解除婚姻關系時,想要離婚的一方可以單方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的訴訟請求,也即雙方通過訴訟的方式來通過法院解除雙方的婚姻關系。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應當依法履行相應的訴訟程序,遞交訴訟材料。
單方離婚程序:
1、在起訴離婚的時候,需要遞交一份離婚起訴狀。
(1)第一部分需要寫明原、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2)第二部分寫明原告的訴訟請求,一般都是以下三種訴訟請求:
①請求判決離婚
②小孩的撫養問題
③財產分割內容
(3)第三部分就是要寫明提起訴訟的事實與理由,在這一部分需要把何時結婚、何時生小孩,因為什么原因離婚等情況寫明。在結尾處需要簽上原告的名字。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區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
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至少帶上自己的)、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據需要交2套復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發給對方一份)。
4、立案庭審查后,繳費;
5、將繳費票據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就可以回家等法院通知開庭時間了。
6、在這段時間,法院會給已經交好費的案子排期開庭,并將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送達給被告。當上述材料送達被告后,就會通知原告開庭時間。在原告知道開庭時間后,就需要到法院拿取傳票了。
7、如果被告同意離婚,法院會通知雙方去調解(我國民事案件中,調解是必經程序,開庭前不組織調解,開庭時也會問愿不愿意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則發《民事調解書》,調解分兩種,可能調解離婚,也可能調解不離婚。
8、如果調解不成則開庭,開庭時還無法調解的,就會判決,判決后會發放《民事判決書》。
9、判決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不離,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予準許離婚。如果還是想要離婚的,可以在判決6個月后再次提起離婚訴訟。
想要起訴離婚的一方應注意選擇有管轄權的法院進行申請,一般情況下應到對方的經常住所地法院或戶籍地法院進行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