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開庭程序是怎樣?

導讀:
一般需要攜帶以下材料:1、起訴狀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3、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4、對方的居住證明或是戶籍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辦里離婚登記需要攜帶以下材料1、本人的結婚證2、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4、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張1寸單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如果一方起訴另一方離婚糾紛,那么需要起訴一方到對方的戶籍地法院或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法院用普通程序審理離婚案件的,一般在受理案件6個月內進行判決,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法院用普通程序審理離婚案件的,一般在受理案件6個月內進行判決,(三)開庭審理階段:離婚訴訟原告應當到場,如果開庭被告不到的,會延期開庭一次,一般離婚訴訟的庭審分為如下過程:詢問雙方是否愿意調解,法庭調查&rarr。
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法院用普通程序審理離婚案件的,一般在受理案件6個月內進行判決。(三)開庭審理階段:離婚訴訟原告應當到場,如果開庭被告不到的,會延期開庭一次。《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關于離婚開庭程序是怎樣?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法院用普通程序審理離婚案件的,一般在受理案件6個月內進行判決。開庭審理階段流程如下:
1、咨詢或聘請律師;
2、原告向法院遞交起訴書及相關的證據;
3、法院對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作出是否立案的決定。
1、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或延長答辯期的申請。
離婚訴訟原告應當到場,如果開庭被告不到的,會延期開庭一次。開庭時候,雙方對提交的證據和事實進行辯論和闡述。一般離婚訴訟的庭審分為如下過程:
詢問雙方是否愿意調解,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法官調解→雙方做最后陳述。
如果雙方通過協議離婚,那么雙方當事人需要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協議,共同簽署離婚協議書,并且必須同時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里離婚登記需要攜帶以下材料
1、本人的結婚證
2、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4、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張1寸單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如果一方起訴另一方離婚糾紛,那么需要起訴一方到對方的戶籍地法院或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
一般需要攜帶以下材料:
1、起訴狀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3、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4、對方的居住證明或是戶籍證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