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立案之后發傳票嗎

導讀:
因為離婚案件是根據當事人雙方的感情是否破裂而判決的,勝訴方不一定無過錯,敗訴方不一定負主要責任,因此由人民法院案情和當事人的具體情況決定。那么離婚立案之后發傳票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現實生活中法院立案后多久能收到傳票一般由法院掌握,一般情況下在10天到一個月左右內會收到。法院立案后會先傳喚被告,通知被告后才會通知原告,目前法院的做法是先是電話通知被告,如果通知不到采用直接送達、留置送達、委托送達、郵寄送達訴訟文書所不能送達的情況下,最后采用公告送達,公告送達是指采用登報的方式送達傳票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所以送達的情況決定了收到傳票的時間。
(一)向法院起訴離婚,須是婚姻關系的一方,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訴訟當事人的身份提起離婚訴訟;
(二)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須與被告具有合法夫妻關系,其他關系如同居等不能提出離婚;
(三)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應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四)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應當向法院提交起訴狀及副本各一份,訴狀中須有明確的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并提交證明合法夫妻關系的證據如結婚證等,以及夫妻共同財產、子女撫養等相關情況以及相應的證據;
(五)應當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離婚訴訟費用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決定。因為離婚案件是根據當事人雙方的感情是否破裂而判決的,勝訴方不一定無過錯,敗訴方不一定負主要責任,因此由人民法院案情和當事人的具體情況決定。訴訟實踐中,經常是這樣的:先由原告預付訴訟費,如判決離婚,一般是由雙方分擔。另外,法院也有權決定,有過錯的這方多分擔點訴訟費用,沒過錯的一方少分擔點訴訟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