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出軌和非法同居后果有區別嗎,法律認定有什么不同

導讀:
婚內出軌和非法同居后果有區別嗎,法律認定有什么不同婚內出軌不一定有法律責任,非法同居可能會構成重婚罪,會有刑事責任。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不道德的行為,是違反《民法典》的行為。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婚內出軌和非法同居后果有區別嗎,法律認定有什么不同婚內出軌不一定有法律責任,非法同居可能會構成重婚罪,會有刑事責任。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不道德的行為,是違反《民法典》的行為。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關于婚內出軌和非法同居后果有區別嗎,法律認定有什么不同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內出軌不一定有法律責任,非法同居可能會構成重婚罪,會有刑事責任。
傳統道德觀念的禁錮,讓一些無辜的未婚同居男女背負“道德敗壞”的惡名。新的司法解釋轉變了對非婚同居的敵視態度,賦予當事人更多的自由行使自己的權利,即使是非婚同居,一起生活就會產生各種法律關系與法律后果。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不道德的行為,是違反《民法典》的行為。其直接后果是敗壞社會風尚,導致婚姻關系破裂,嚴重的還會導致其他更惡劣的后果,這是因為有配偶者是指其已有合法的婚姻關系,與他人同居是指有合法婚姻關系人又與異性不以夫妻相稱,以公開或者半公開的形式,或短期不穩定的共同生活、居住在一起,這種行為,嚴重侵害了合法婚姻關系無過錯方的權益,夫妻間相互在性生活的忠實,是婚姻關系健康、和諧至關重要的因素,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則是夫妻間性生活不忠實的行為,是對婚姻關系的穩定、和諧的破壞,也是社會主義道德風所不允許的。
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那就不只違法這么簡單,會構成刑法上的重婚罪的,是犯罪行為。可向法院起訴。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根據《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及有關司法解釋規定,重婚是指一方有配偶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或者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與之登記結婚,或者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行為。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