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起訴時效期是多久

導讀:
工傷屬于民事案件,所以適用民事訴訟法規定程序。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八十條,人民法院適用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或者公告期滿后三十日內審結。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二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選民資格案件后,必須在選舉日前審結。所以,工傷訴訟一般需要三個月。那么工傷起訴時效期是多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工傷屬于民事案件,所以適用民事訴訟法規定程序。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八十條,人民法院適用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或者公告期滿后三十日內審結。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二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選民資格案件后,必須在選舉日前審結。所以,工傷訴訟一般需要三個月。關于工傷起訴時效期是多久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工傷屬于民事案件,所以適用民事訴訟法規定程序。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
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八十條,人民法院適用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或者公告期滿后三十日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但審理選民資格的案件除外。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二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選民資格案件后,必須在選舉日前審結。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嚴格執行案件審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規定》第二條規定, 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再延長三個月。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期限為三個月。
適用特別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期限為三十日;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三十日,但審理選民資格案件必須在選舉日前審結。
所以,工傷訴訟一般需要三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