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傷害傷殘鑒定標準流程

導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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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鑒定結論與鑒定結論不相符,鑒定費由原鑒定機構負擔。關于意外傷害傷殘鑒定標準流程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職工發生工傷事故,相關單位負責在24小時內向人事處填報《職工受傷事故報告表》。
2、工資科了解事故發生經過,并收集傷情治療診斷材料,填制《職工傷殘鑒定表》,介紹受傷職工去指定醫療機構作病情鑒定后報處務會研究。
3、必要時,擬定函件(附《職工傷殘鑒定表》)及相關材料,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4、根據鑒定結果,依據相關政策辦理相關事宜。處理結果報處長。
5、其他有關事項本程序中未明確的,按人事工作相關程序辦理。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的規定。而申請做工傷認定,需要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由單位在事發后30天內,受傷者或家屬在事發后1年內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并在傷情相對穩定時,申請做勞動能力鑒定(即傷殘鑒定),然后根據認定和鑒定結果,享受相應的工傷待遇。因工負傷待遇發生的糾紛,屬于勞動爭議,勞動仲裁是解決勞動爭議的前置條件,即未經勞動仲裁的勞動爭議案件,人民法院是不會受理的。
1、因工負傷、患職業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
2、因病、非因工負傷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費用,由被鑒定人所在單位申請的,鑒定費用由被鑒定人所在單位支付;由被鑒定人申請的,鑒定費用由被鑒定人在申請時預付,如經鑒定結論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及以上的,鑒定費用應由被鑒定人所在單位負擔。沒有單位的,鑒定費用由個人負擔。
3、重新鑒定的鑒定費用,由申請方預付。重新鑒定結論與原鑒定結論相符,鑒定費用由申請方負擔。重新鑒定結論與鑒定結論不相符,鑒定費由原鑒定機構負擔。
4、因傷情病情變化要求再次申請鑒定所需的費用,由申請方負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