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鑒定時間有限制嗎

導讀:
逃逸的,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后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那么交通事故鑒定時間有限制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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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逃逸的,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后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或者重新檢驗、鑒定結果確定后五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2、除未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車輛的或者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以外,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一)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的基本情況;
(二)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
(三)交通事故證據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當事人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
3、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交通事故處理專用章,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當事人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期限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