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傷殘賠償金如何計算

導讀:
賠償責任系數,是指交通事故中事故責任方應承擔責任的比例。在一個人同時存在幾個傷殘等級的情況下,只能計算最高等級的傷殘賠償指數,其他的傷殘等級不再計算相應的傷殘賠償指數,而是按附加指數計算。那么車禍傷殘賠償金如何計算。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傷殘賠償金的計算公式
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傷殘系數×賠償年限。
(1)60周歲以下人員的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傷殘系數×20年。
(2)60周歲—75周歲之間人員的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傷殘系數×[20-(實際年齡-60)]。
二、傷殘系數如何確定
傷殘系數,傷情評定為一級傷殘的,按全額賠償,即100%;二至十級的,則以10%的比例依次遞減。多等級傷殘者的傷殘系數計算,參照《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GB18667-2002)附錄B的方法計算。
三、多等級傷殘賠償金的計算
道路交通事故賠償案件中的多等級傷殘如何計算殘疾賠償金的問題,正確的做法是按照2002年公安部出臺的(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標準附則及附錄B的規定:
計算公式是:C=Ct×C1×(Ih+Ia,i)(Ia.i≤10%,i=1,2,3,……n,多處傷殘)
C—傷殘者的傷殘實際賠償額;
Ct—傷殘賠償總額;
C1—賠償責任系數,即賠償義務主體對造成事故負有責任的程度,(0≤C1≤1);
Ih—最高處的傷殘賠償指數,即多等級傷殘者,最高傷殘等級的賠償比例,用百分比(%)表示;
Ia—傷殘賠償附加指數,即增加一處傷殘所增加的賠償比例,用百分比表示,(0≤Ia≤10%)。
通俗的理解是:實際賠償額=傷殘賠償總額×賠償責任系數×(幾個傷殘等級最高的傷殘賠償指數+傷殘賠償附加指數1+傷殘賠償附加指數2+……+傷殘賠償附加指數n)。
賠償責任系數,是指交通事故中事故責任方應承擔責任的比例。
傷殘等級具體等級對應的傷殘賠償指數:一級:100%;二級:90%;三級:80%;四級:70%;五級:60%;六級:50%;七級:40%;八級:30%;九級:20%;十級:10%。在一個人同時存在幾個傷殘等級的情況下,只能計算最高等級的傷殘賠償指數,其他的傷殘等級不再計算相應的傷殘賠償指數,而是按附加指數計算。Ia的合理取值應為:二級為10%,三級為9%,四級為8%,五級為7%,六級為6%,七級為5%,八級為4%,九級為3%,十級為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