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意外險免責事項有哪些?

導讀:
交通事故意外險的免責事項1、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險人身故或殘疾的,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投保人的故意行為;被保險人自致傷害或自殺,但被保險人自殺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因被保險人挑釁或故意行為而導致的打斗、被襲擊或被謀殺;被保險人妊娠、流產、分娩、疾病、藥物過敏、中暑、猝死;被保險人未遵醫囑,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藥物;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恐怖襲擊;被保險人犯罪或拒捕;被保險人嚴重違反承運人關于安全乘坐的規定。那么交通意外險免責事項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意外險的免責事項
1、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險人身故或殘疾的,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
(1)投保人的故意行為;
(2)被保險人自致傷害或自殺,但被保險人自殺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
(3)因被保險人挑釁或故意行為而導致的打斗、被襲擊或被謀殺;
(4)被保險人妊娠、流產、分娩、疾病、藥物過敏、中暑、猝死;
(5)被保險人未遵醫囑,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藥物;
(6)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7)恐怖襲擊;
(8)被保險人犯罪或拒捕;
(9)被保險人嚴重違反承運人關于安全乘坐的規定。
2、被保險人在下列期間遭受傷害導致身故或殘疾的,保險人也不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
(1)戰爭、軍事行動、暴動或武裝叛亂期間;
(2)被保險人醉酒或毒品、管制藥物的影響期間;
(3)被保險人非以乘客的身份置身于任何交通工具;
(4)被保險人乘坐非商業營運的火車、輪船或汽車期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