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護理費賠償標準是什么?

導讀:
護理費,是指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人身傷害,生活無法自理需要他人幫助而付出的費用。護理費包括傷者住院期間和出院后的護理費。護理費的計算公式簡單計算公式為:所需賠償的護理費=交通事故發生地護理同等級別的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人數×護理天數護理費的賠償標準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的確定分兩種方法。護理人員無收入或未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那么交通事故護理費賠償標準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護理費,是指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人身傷害,生活無法自理需要他人幫助而付出的費用。護理費包括傷者住院期間和出院后的護理費。
護理費的確定
護理費是護理受害人而發生的費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1條規定:“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按照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的意見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20年。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護理費的計算公式
簡單計算公式為:所需賠償的護理費=交通事故發生地護理同等級別的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人數×護理天數
護理費的賠償標準
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的確定分兩種方法。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即護理人員有固定收入的,按其實際加減少的收入計算;護理人員無固定收入的,以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來計算護理費。護理人員無收入或未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級別的確定根據被護理人護理依賴程度及所配制殘疾輔助器具來確定。
護理天數應計算至受害者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為止。被致殘而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方面確定護理期限,最長不超過20年。法院確定的護理期限是法官在其自由裁量權范圍內確定的,因此在護理期限尚未屆滿前,被護理的受害人死亡,已支付的護理費中尚未經過的護理期限的護理費不應退還。而對于法院判以最長20年的護理期限后,受害人仍需繼續護理的,可提起新的訴訟向加害人主張權利。
護理費的證據
2、護理期限的確定。如果受害人出院時就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護理期限就為住院的時間;如果出院后尚未恢復生活自理能力仍需護理的,則需要根據出院醫囑中建議護理的時間確定。
3、護理人員收入的計算。這是護理費最關鍵的部分。法律規定了兩種情形下護理費的計算:
護理期限
護理期限,是指人體損傷后,在醫療或者功能康復期間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幫助的時間。根據《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1條第3款規定,按照以下情況確定護理期限:
1.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如何確定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時間則需根據傷情及醫療機構意見而定。如果受害人出院時就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則護理期限為住院的時間;如果出院后尚未恢復生活自理能力仍需護理的,則根據出院醫囑中建議護理的時間確定。
2.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20年。
3.超過確定的護理期限,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繼續給付護理費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賠償權利人確需繼續護理,或者沒有勞動能力和生活來源的,人民法院應當判令賠償義務人繼續給付相關費用5至1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