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賠償中后續治療費包括哪些,如何計算?

導讀:
二、交通事故賠償中后續治療費如何計算根據《賠償司法解釋》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因此,受害者實際發生的后續治療費,責任人必須予以賠償。那么交通事故賠償中后續治療費包括哪些,如何計算?。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中后續治療費是什么
后續治療費是指對中受害人的損傷治療后而遺留的功能障礙需要再次治療的費用或傷情尚未恢復需要二次治療所支付的費用,由事故責任者按照一定的標準對該項費用進行的賠償。對治療后留有后遺癥或者傷情尚未恢復需要二次治療的受害人來說是必須的,是交通事故的后果之一,應當予以賠償。
二、交通事故賠償中后續治療費如何計算
根據《賠償司法解釋》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第十九條第二款規定:“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因此,受害者實際發生的后續治療費,責任人必須予以賠償。
后續治療費用的賠償方式
在實踐中,其賠償方法有三種:
1、一次性賠償,即雙方將今后可能發生的治療費用協商確定一個數額,一次性賠償,以后無論再發生多少醫療費,責任方再不負責;
2、對今后可能發生的治療費用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不在本次訴訟中解決;
3、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這塊費用法院判決時比較慎重,必須有醫療機構的明確證明,否則一般不予支持。
需要注意的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醫療費,責任人可以在結案前以及結案時預先支付受害人,也可以在受害人確需治療時支付受害人。交通事故的責任人拒絕預付受害人的醫療費的,受害人或其代理人可以依據第97條的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先予執行,強制致害人預付醫療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