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提取的條件有哪些

導讀:
《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5% 的;(七)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八)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九)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那么公積金提取的條件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5% 的;(七)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八)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九)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關于公積金提取的條件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5% 的;
(七)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九)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