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保險索賠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導讀:
撤銷要約的通知應當在受要約人發出承諾通知之前到達受要約人。《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那么交通事故保險索賠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四百二十七條 未促成合同成立的處理
(1)受傷者身份證、戶口本、居住證明(如果有);
(2)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3)門診病歷本;
(4)醫院住院病歷;
(5)醫療費發票、后續醫療費證明,殘疾輔助器具費發票;
(6)關于休息誤工的醫療診斷證明、勞動合同、工資單或者收入證明、個人所得稅第三百七十條 保管物有瑕疵或需特殊保管時寄存人的義務交稅證明,扣發工資收入證明(如果有);
(7)關于需要護理的證明、護理費發票或收條;
(8)交通費住宿費票據;
(居間合同糾紛9)關于需要營養的診斷證明(如果有);
(10)司第三百六十六條 保管費的支付法鑒要約可以撤銷。撤銷要約的通知應當在受要約人發出承諾通知之前到達受要約人。定書和鑒定費發票(如果已鑒定);
(第三百七十六條 保管物領取11)未成年子女或年邁父母的戶口本、以及視第三百九十八條 委托費用情況提供家庭兄弟姐妹戶籍證明(如果有);
(12)視情況提供其他材料。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