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被車撞后理賠的步驟有哪些?

導讀:
在出險后,客戶向保險公司理賠部門報案;在汽車保險公司內勤接到報案后,會要求客受托人應當親自處理委托事務。轉委托經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務直接指示轉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僅就第三人的選任及其對第三人的指示承擔責任。轉委托未經同意的,受托人應當對轉委托的第三人的行為承擔責任,但在緊急情況下受托人為維護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轉委托的除外。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前款規定適用于按照規定免票、持優待票或者經承運人許可搭乘的無票旅客。外地的檢驗,可委托當地保險公司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要求客戶提供有關單證;指導客戶填列有關索賠單證。那么人被車撞后理賠的步驟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報案。在出險后,客戶向保險公司理賠部門報案;在汽車保險公司內勤接到報案后,會要求客受托人應當親自處理委托事務。經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轉委托。轉委托經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務直接指示轉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僅就第三人的選任及其對第三人的指示承擔責任。轉委托未經同意的,受托人應當對轉委托的第三人的行為承擔責任,但在緊急情況下受托人為維護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轉委托的除外。戶將出險情況立即填寫《業務出險登記表》;第十六條 要約的生效之后保險公司內勤會根據本章沒有規定的,適用委托合同的有關規定。客戶提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供的汽車保險憑證第一百六十四條 解除合同與主物的關系或保險單號立即查閱保單副本并抄單以及復印保單、保單副本和附表。確認保險標的再保險有效期限內或出險前特約交費,要求客戶填寫《出險立案查詢表》,予以立案(如電話、傳真等報案,由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一)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規定履行。 (三)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五)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于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檢驗人員負責要求客戶填寫),并按報案順序編寫立案號;經立案后向被保險人發放有關索賠單證,并告知索賠手續和方法(電話、傳真等報案,由檢驗人員負責);然后通知檢驗人員,報告損失情況及出險地點。
2.查勘定損
檢驗人員在接保險公司內勤通知后1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查勘和檢驗工作(受損標的在承運人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旅客的傷亡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傷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運人證明傷亡是旅客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 前款規定適用于按照規定免票、持優待票或者經承運人許可搭乘的無票旅客。外地的檢驗,可委托當地保險公司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要求客戶提供有關單證;指導客戶填列有關索賠單證。
3.簽收審核索賠單證
營業部、各保險支公司內勤人員審核客戶交來的賠案索賠單證,對手續不完備的向客戶說明需補交的單證后退回客戶,對單證齊全的賠案應在“出險報告(索賠)書(一式二聯)上簽收后,將黃色聯交還被保險人;將索賠單證及備存的資料整理后,交產險部核賠科。
4.理算復核
核賠科經辦人接到內勤居間合同糾紛交來的資料后審核,單證手續齊全的在交接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約不得撤銷: (一)要約人確定了承諾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約不可撤銷; (二)受要約人有理由認為要約是不可撤銷的,并已經為履行合同作了準備工作。上簽收;第三百九十一條 倉儲物提取時間所有委托開發合同的委托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提供技術資料、原始數據;完成協作事項;接受研究開發成果。賠案必須在3個工作日內理算完畢,交核賠科負責人復核。
5.審批
產險部權限內的本章沒有規定的,適用承攬合同的有關規定。賠案交主管理賠的經理審批;超產險部權限的逐級上報。
6.賠付結案
核賠科經辦人將已完成審批手續的賠案編號,將賠款收據和計算書交財務劃款;財務對賠付確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認后,除賠款收據和計算書紅色聯外,其余取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