墊付工程款怎么處理

導讀:
建設工程合同司法解釋第三條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且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一)修復后的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發包人請求承包人承擔修復費用的,應予支持;(二)修復后的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請求支付工程價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設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損失,發包人有過錯的,也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那么墊付工程款怎么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建設工程合同司法解釋第三條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且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一)修復后的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發包人請求承包人承擔修復費用的,應予支持;(二)修復后的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請求支付工程價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設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損失,發包人有過錯的,也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關于墊付工程款怎么處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如果建筑工程質量合格,可以參照合同約定的結算工程價款進行結算。
2、如果建筑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分兩種情況處理:
(1)可以修復的,修復后經竣工驗收合格,應由承包方承擔修復費用;
(2)修復后不合格的,將不支付承包人的工程價款。
建設工程合同司法解釋
第三條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且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一)修復后的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發包人請求承包人承擔修復費用的,應予支持;(二)修復后的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請求支付工程價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設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損失,發包人有過錯的,也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