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結婚證如何辦理?

導讀:
對上述證件齊全的結婚申請,經婚姻登記機關的審查了解,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的結婚條件和中國公民不屬該規定中禁止與外國人結婚的人員,準予結婚,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特別是在上海、北京等大城市,涉外婚姻逐年增加。在上海,每100對新婚夫婦中平均有3對是涉外婚姻,在中國各省市區中名列第一。據統計,1996年至2002年的7年間,在上海登記的涉外婚姻超過2.1萬對,平均每年3000對。目前,平均每天有10余對中外聯姻的新人在上海涉外婚姻登記管理處領取結婚證書。那么涉外結婚證如何辦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對上述證件齊全的結婚申請,經婚姻登記機關的審查了解,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的結婚條件和中國公民不屬該規定中禁止與外國人結婚的人員,準予結婚,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特別是在上海、北京等大城市,涉外婚姻逐年增加。在上海,每100對新婚夫婦中平均有3對是涉外婚姻,在中國各省市區中名列第一。據統計,1996年至2002年的7年間,在上海登記的涉外婚姻超過2.1萬對,平均每年3000對。目前,平均每天有10余對中外聯姻的新人在上海涉外婚姻登記管理處領取結婚證書。關于涉外結婚證如何辦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包括常駐我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定居我國的外僑)在中國境內結婚的,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申請登記時,當事人須持有下列證件:
中國公民:
1、本人的戶籍證明;
2、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下同);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外國人:
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2、我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外國僑民:
1、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
2、我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
3、本人戶口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婚姻狀況、職業、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此外,申請結婚的男女雙方,還須提交婚姻登記機關指定醫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檢查證明和男女雙方的照片。
對上述證件齊全的結婚申請,經婚姻登記機關的審查了解,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的結婚條件和中國公民不屬該規定中禁止與外國人結婚的人員,準予結婚,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
知識延伸:
我國涉外結婚的現狀
隨著我國對外開放腳步的加快,對外交流日益頻繁,涉外婚姻也越來越多。特別是在上海、北京等大城市,涉外婚姻逐年增加。以上海為例,作為遠東重要國際都會的上海,外籍人士在滬人數不斷增加。根據2002年上海室勞動保障局公布的數字,在滬工作的外國人數已達到19239人,再加上商務停留及其他原因駐滬的外國人,目前在滬外國人數在10萬左右。
目前,在上海工作的外國人的人數占據前十位的分別是日本、美國、韓國、新加坡、馬來西亞、德國、澳大利亞、法國、加拿大、英國。從就業人數比例看,日本占33.3%,美國占11.7%,韓國和新加坡分別占8.8%和8.1%.隨著滬外國人數的增加及對外合作交流的頻繁,上海的涉外婚姻也有日漸增加的趨勢。在上海,每100對新婚夫婦中平均有3對是涉外婚姻,在中國各省市區中名列第一。據統計,1996年至2002年的7年間,在上海登記的涉外婚姻超過2.1萬對,平均每年3000對。這個數字比1980年增加了7倍多。目前,平均每天有10余對中外聯姻的新人在上海涉外婚姻登記管理處領取結婚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