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登記離婚手續雙方都必須到場嗎?

導讀:
是否必須雙方到場?必須到場,還需帶自己的身份證件,戶口本,結婚證、離婚協議書,雙方各2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證件照片,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涉外婚姻登記事項:結婚登記條例第四條規定: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涉外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那么涉外婚姻登記離婚手續雙方都必須到場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是否必須雙方到場?必須到場,還需帶自己的身份證件,戶口本,結婚證、離婚協議書,雙方各2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證件照片,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涉外婚姻登記事項:結婚登記條例第四條規定: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涉外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關于涉外婚姻登記離婚手續雙方都必須到場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本文介紹涉外結婚手續如何辦理?是否必須雙方到場?必須到場,還需帶自己的身份證件,戶口本,結婚證、離婚協議書,雙方各2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證件照片,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
涉外婚姻登記事項:
結婚登記條例第四條規定: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涉外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