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2個月女方能起訴離婚嗎

導讀:
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婦女權益保障法》第四十五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在我國,離婚有兩種方式:協議離婚和起訴離婚。需要提醒的是,即便已經辦理了協議離婚登記手續,但是簽署離婚協議時存在著欺詐脅迫的情形,當事人還可以起訴要求撤銷離婚協議,重新分割財產。當事人的戶籍遷出后尚未落戶,有經常居住地的,由該地人民法院管轄。對于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那么小孩2個月女方能起訴離婚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婦女權益保障法》第四十五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在我國,離婚有兩種方式:協議離婚和起訴離婚。需要提醒的是,即便已經辦理了協議離婚登記手續,但是簽署離婚協議時存在著欺詐脅迫的情形,當事人還可以起訴要求撤銷離婚協議,重新分割財產。當事人的戶籍遷出后尚未落戶,有經常居住地的,由該地人民法院管轄。對于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關于小孩2個月女方能起訴離婚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法律依據為:《婚姻法》第三十四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婦女權益保障法》第四十五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在我國,離婚有兩種方式:協議離婚和起訴離婚。
如果已經到民政局辦理了離婚登記手續,此時婚姻關系已經解除,離婚協議書已經生效,則不能再次起訴離婚;
如果只是簽署了離婚協議書,但是并沒有到婚姻登記管理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則婚姻關系沒有解除,離婚協議書也沒有生效,此時仍然可以提起離婚訴訟。
需要提醒的是,即便已經辦理了協議離婚登記手續,但是簽署離婚協議時存在著欺詐脅迫的情形,當事人還可以起訴要求撤銷離婚協議,重新分割財產。
夫妻一方提出離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住所地即公民的戶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銷城鎮戶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原告的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雙方均被注銷城鎮戶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當事人的戶籍遷出后尚未落戶,有經常居住地的,由該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戶籍遷出不足一年的,由其戶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超過一年的,由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對于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若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均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也就說如果符合以上條件是可以在異地訴訟離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