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開區協議離婚需要什么手續

導讀:
離婚協議是夫妻之間的內部約定,經登記機關備案后生效,對男女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離婚后,雙方需要按照協議的約定履行相關義務。《婚姻法》關于離婚協議書的規定:第三十七條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那么南開區協議離婚需要什么手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協議是夫妻之間的內部約定,經登記機關備案后生效,對男女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離婚后,雙方需要按照協議的約定履行相關義務。《婚姻法》關于離婚協議書的規定:第三十七條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關于南開區協議離婚需要什么手續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進行辦理離婚登記。 辦理離婚登記的機關是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則確定農村居民辦理離婚登記的具體機關。
協議離婚的程序流程:
1、當事人申請
離婚是一種重要的身份法律行為,當事人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不得委托他人代為辦理;協議離婚的,應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2、婚姻登記機關審查
婚姻登記機關應對當事人的離婚申請進行審查,查明當事人所攜帶的證明和證件是否齊全,當事人是否符合登記離婚的條件;符合條件的,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離婚協議有法律效力。離婚協議是夫妻離婚時,對自愿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問題,協商一致后形成的書面約定,但離婚協議中涉及夫妻人身關系條款是無效的。離婚協議是夫妻之間的內部約定,經登記機關備案后生效,對男女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離婚后,雙方需要按照協議的約定履行相關義務。如果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另一方只能先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決對方承擔相應責任。
《婚姻法》關于離婚協議書的規定:
第三十七條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