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必須回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嗎

導讀:
如果夫妻二人屬于不在同一個地區,那回到頒發結婚證的地區辦理協議離婚必須到任一方戶口所在地辦理,異地不行。協議離婚手續其步驟如下:當事人協議離婚時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不得委托他人代理。但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或者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那么協議離婚必須回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果夫妻二人屬于不在同一個地區,那回到頒發結婚證的地區辦理協議離婚必須到任一方戶口所在地辦理,異地不行。協議離婚手續其步驟如下:當事人協議離婚時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不得委托他人代理。但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或者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關于協議離婚必須回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條件1:雙方到場。
條件2:異地回到當地。
條件3:需要書面申請。
條件4:必須對財產分割及孩子的撫養問題得以解決。
如果夫妻二人屬于不在同一個地區,那回到頒發結婚證的地區辦理
協議離婚必須到任一方戶口所在地辦理,異地不行。
起訴離婚的話在被告住所地起訴,住所地即戶口所在地,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經常居住地為準。經常居住地是指連續居住滿1年以上的地方。
協議離婚手續其步驟如下:
當事人協議離婚時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則,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我國辦理離婚登記的機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或市轄區、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在農村是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的工作人員在接受當事人離婚申請時,應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向當事人講清,而雙方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婚姻登記管理人員的提問。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經過審查后,對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離婚申請,予以登記并發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系。對不符合婚姻法和《離婚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登記。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離婚登記申請不予登記的,應當以書面形式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1、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會受理。但是人民法院在審理后,發現不存在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有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會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2、當事人達成的以登記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協議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雙方協議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分割協議沒有生效,并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當事人在登記離婚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條(重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或者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4、雙方可以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通過另行起訴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