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怎么證明夫妻感情破裂

導讀:
即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起訴離婚,想要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當事人可以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有針對性的收集證據即可。夫妻雙方同在住所地生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共同居住的縣或區的基層人民法院就是管轄法院。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對判決不服的,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那么起訴離婚怎么證明夫妻感情破裂。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即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起訴離婚,想要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當事人可以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有針對性的收集證據即可。夫妻雙方同在住所地生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共同居住的縣或區的基層人民法院就是管轄法院。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對判決不服的,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關于起訴離婚怎么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即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起訴離婚,想要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當事人可以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有針對性的收集證據即可。值得注意的是,在具體案件中,聊天記錄、照片、視頻、書面文件等類型的證據形式較多,當事人自行收集證據時需要注意以下方面:
1、證據形式來源合法;
2、.證據內容未侵犯他人隱私;
3、證據內容涉及身份關系的,對身份的指向明確。
(1)夫妻雙方同在住所地生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共同居住的縣或區的基層人民法院就是管轄法院。
(2)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3)離婚訴訟中雙方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4)夫妻雙方均被注銷城鎮戶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5)雙方當事人都被監禁后被勞動教養的,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被告被監禁被勞動教養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監禁地或勞動教養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1)被告一方被注銷城鎮戶口的,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2)非軍人對軍人提出離婚訴訟的,若軍人一方為非文職軍人,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3)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離婚訴訟的。
(4)對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離婚訴訟。
(5)對被監禁的人提起離婚訴訟的。
(6)對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離婚訴訟的。
1、準備好相關的材料到法院起訴;
2、法院審理
(1)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訴狀后,符合立案條件的,法院會在立案后5個工作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給您的配偶。您的配偶在接到起訴狀副本后,15日內提交答辯狀。
(2)調解,在審理離婚材料后,法院不會立即進行庭審,而是在庭審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才會開庭審理。
(3)開庭審理,在法院開庭審理中,具體的流程有:開庭審理前,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審判員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是否回避;之后,開始法庭調查,詢問當事人和當事人陳述;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詢問證人,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詢問鑒定人,宣讀鑒定結論;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勘驗筆錄。之后,開始法庭辯論,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雙方互相辯論。
3、法院判決
最后,根據庭審情況,會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后,即行宣判。對判決不服的,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