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權變更的法定條件及法定程序

導讀:
應綜合考慮雙方的經濟條件和生活環境。在變更撫養糾紛案件中,如果被變更撫養權的子女已滿十周歲,此時被撫養人一具備一定識別和判斷能力,應充分了解并尊重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的意愿,在條件允許時,盡可能讓子女與其喜歡共同生活的一方當事人獲得撫養權。那么撫養權變更的法定條件及法定程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應綜合考慮雙方的經濟條件和生活環境。在變更撫養糾紛案件中,如果被變更撫養權的子女已滿十周歲,此時被撫養人一具備一定識別和判斷能力,應充分了解并尊重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的意愿,在條件允許時,盡可能讓子女與其喜歡共同生活的一方當事人獲得撫養權。關于撫養權變更的法定條件及法定程序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1、如果你們雙方都同意變更的撫養權,且變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過辦理變更撫養權協議公證來變更。辦理該公證時,你們雙方必須提交如下材料:
(1)申請人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離婚證、離婚協議
(2)小孩的戶口簿、出生證
(3)草擬好的變更撫養權協議書。
2、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商不成,可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裁決變更。離婚后,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或者子女長到有識別能力時,主動提出與另一方一起生活時,應另行起訴。離婚后,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請求,不涉及原離婚案件,不是對原離婚案件子女撫養問題的判決、調解協議的糾正,而是出現了處理原離婚案件當時不存在的子女撫養方面的新情況,所以,應當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訴。
應綜合考慮雙方的經濟條件和生活環境。由于撫養糾紛案件所涉及的子女多數是中小學生,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群眾生活水平的提高,子女讀書和生活的開支將越來越大,所以在處理該類案件時,不能忽視撫養人的經濟條件對子女接受良好教育的作用。如果雙方的撫養條件相同,則要考慮子女的學習和生活環境的穩定性和連續性,權衡利弊,避免因變更撫養權對兒童的學習和生活帶來太大的影響和沖擊。
在變更撫養糾紛案件中,如果被變更撫養權的子女已滿十周歲,此時被撫養人一具備一定識別和判斷能力,應充分了解并尊重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的意愿,在條件允許時,盡可能讓子女與其喜歡共同生活的一方當事人獲得撫養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