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撫養權變更的情形是什么

導讀:
根據以上規定,只要具有上述任何一種情形,李女士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請變更撫養權。第二步:原告起訴1、法院管轄:被告的戶籍所在地或者婚姻登記機關所在地法院2、離婚起訴書:原告需要將孩子撫養權變更的訴求在起訴狀中寫明。那么孩子撫養權變更的情形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以上規定,只要具有上述任何一種情形,李女士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請變更撫養權。第二步:原告起訴1、法院管轄:被告的戶籍所在地或者婚姻登記機關所在地法院2、離婚起訴書:原告需要將孩子撫養權變更的訴求在起訴狀中寫明。關于孩子撫養權變更的情形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什么是撫養權
撫養權是指父母對其子女的一項人身權利,撫養有婚生的撫養與非婚生的撫養之分,在現實生活中由于各種原因的出現與發生,導致父母對子女的撫養權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擁有該權利的一方或雙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權決定是否與子女共同生活,該權利在子女成年時即消滅。
二、孩子撫養權變更的情形是什么
根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意見》第16條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10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理由需要變更的。根據以上規定,只要具有上述任何一種情形,李女士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請變更撫養權。
三、撫養權的解決方法
1、雙方協商
夫妻雙方可以就孩子的撫養權變更進行協商。
2、訴訟解決
第一步:收集證據
(1) 證據包括:對方未盡撫養義務的證人證言;生活開支證明;工資收入證明;孩子的意見等等;
(2) 整理證據時,考慮影響法院判決的因素:①子女的實際需要; ② 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③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第二步:原告起訴
1、法院管轄:被告的戶籍所在地或者婚姻登記機關所在地法院
2、離婚起訴書:原告需要將孩子撫養權變更的訴求在起訴狀中寫明。
第三步:等待法院立案
在起訴后,法院會經過審查,7日內符合起訴條件的,法院將予以立案。不符合條件的,法院退回原告的起訴狀和其他相關材料、證據,并告之理由。
第四步:法院調解
法院在審理就離婚案件中,通常會先根據現有的證據進行調解。如果通過法院調解,雙方就孩子撫養權的變更能達成一致的,法院會制作調解書,調解書經雙方簽字生效。如果雙方經過調解沒有達成一致的,法院會進行開庭審理。
第五步:調解不成,開庭審理
需要開庭審理的孩子撫養費變更案件,法院會送達傳票給原被告,通知開庭的時間、地點。
第六步:法院判決
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原告撫養權變更的訴訟請求,作出判決。
第七步:給孩子落戶
法院調解或判決離婚,要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戶籍管理處,進行辦理戶口的變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