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自愿變更撫養權流程是怎樣的?

導讀:
我們可知,如果雙方都同意變更撫養權,且變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過辦理變更撫養權協議公證來變更。(三)父母雙方對10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的直接撫養權發生爭執的,應征詢子女的意見。那么雙方自愿變更撫養權流程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我們可知,如果雙方都同意變更撫養權,且變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過辦理變更撫養權協議公證來變更。(三)父母雙方對10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的直接撫養權發生爭執的,應征詢子女的意見。關于雙方自愿變更撫養權流程是怎樣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雙方自愿變更撫養權流程
根據《關于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十五條規定: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應予準許。
我們可知,如果雙方都同意變更撫養權,且變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過辦理變更撫養權協議公證來變更。辦理該公證時,雙方必須提交如下材料:
(2)小孩的戶口簿、出生證;
(3)草擬好的變更撫養權協議書。
二、變更撫養的處理原則
如果要變更孩子的撫養權,需要符合變更孩子撫養權的法定事由。雙方均爭奪撫養權的,一般按下列原則處理:
(一)二周歲以內的子女,以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但父母雙方協商由父親直接撫養的除外。父方主張直接撫養的,應當舉證證明具有下列情形:
(1)母親患有久治不愈的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母親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實無法隨母親共同生活的。
(二)2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雙方均要求撫養的,必須舉證證明具有優先直接撫養的條件。
(三)父母雙方對10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的直接撫養權發生爭執的,應征詢子女的意見。
三、變更撫養權的情形
變更撫養權的情況一般有以下幾種: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撫養條件惡化,無力繼續撫養。
2、另一方撫養條件較好并表示愿意撫養。
3、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虐待子女,或同子女感情惡化,子女不愿與之共同生活。
無論子女隨哪一方生活,都應以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為原則,哪方的環境有利于孩子的成長,一般撫養權就會歸屬哪一方,還是10歲以上有自己的醫院的,以孩子的意愿為主,可以申請變更撫養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