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監護人卻沒有撫養權

導讀:
雖然法院早將2歲女童冰冰的監護權判歸了父親李某,但由于孩子的外婆堅決“不放人”,冰冰已經在父親和外婆的爭執聲中生活了一年之久。日前,寶山法院作出在執行中將監護權與撫養權剝離的決定,幫助冰冰解決了這個麻煩。去年11月,李某又向寶山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的判決應該得到履行,但執行監護權案和其他案件不一樣,法官判決必須顧及當事人的心理承受能力。”撫養權是監護權的一項子權利,法院考慮在執行時將這兩者剝離,撫養權歸外婆所有,父親仍然是冰冰的監護人。那么女兒監護人卻沒有撫養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雖然法院早將2歲女童冰冰的監護權判歸了父親李某,但由于孩子的外婆堅決“不放人”,冰冰已經在父親和外婆的爭執聲中生活了一年之久。日前,寶山法院作出在執行中將監護權與撫養權剝離的決定,幫助冰冰解決了這個麻煩。去年11月,李某又向寶山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的判決應該得到履行,但執行監護權案和其他案件不一樣,法官判決必須顧及當事人的心理承受能力。”撫養權是監護權的一項子權利,法院考慮在執行時將這兩者剝離,撫養權歸外婆所有,父親仍然是冰冰的監護人。關于女兒監護人卻沒有撫養權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雖然法院早將2歲女童冰冰的監護權判歸了父親李某,但由于孩子的外婆堅決“不放人”,冰冰已經在父親和外婆的爭執聲中生活了一年之久。日前,寶山法院作出在執行中將監護權與撫養權剝離的決定,幫助冰冰解決了這個麻煩。據了解,這種執行方式在上海法院尚屬創新之舉。
2歲多的冰冰已經開始牙牙學語,不過她也許永遠都無法弄明白,為什么長久以來父親和外婆會吵得如此激烈。兩名至親間的紛爭自2003年7月24日,冰冰的母親吳蕓因產后憂郁癥跳樓自殺開始。按照法律規定,母親死后,孩子的父親自然就成為法定監護人,但外婆相信,是李某沒照顧好女兒才引發此悲劇,所以堅決反對將孩子交給李某。
失去愛妻的李某將孩子當成了最后的精神支柱,為了奪回冰冰,只能將外婆告到法院,雖然法院作出了判決,固執的外婆仍拒絕交出孩子。去年11月,李某又向寶山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院的判決應該得到履行,但執行監護權案和其他案件不一樣,法官判決必須顧及當事人的心理承受能力。”寶山法院執行庭法官顧偉剛告訴記者。撫養權是監護權的一項子權利,法院考慮在執行時將這兩者剝離,撫養權歸外婆所有,父親仍然是冰冰的監護人。雖然此前并沒有先例,但這么做并無違法之處,又能解決問題,因此便和孩子的父親商量是否可以讓步。協商后,當事雙方終于在和解協議上簽了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