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的社會撫養費

導讀:
第五十一條,當事人未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社會撫養費的,自欠繳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繳社會撫養費的千分之二的滯納金;仍不繳納的,由作出征收決定的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第五十二條,不符合法定條件生育的,除按本條例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外,產假期間不發工資,妊娠、分娩等一切費用自理,取消其他生育福利待遇,男女雙方各處以降級以上的行政處分,直至開除公職。"及該法第四十一條規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社會撫養費的具體征收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那么未婚生子的社會撫養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五十一條,當事人未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社會撫養費的,自欠繳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繳社會撫養費的千分之二的滯納金;仍不繳納的,由作出征收決定的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第五十二條,不符合法定條件生育的,除按本條例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外,產假期間不發工資,妊娠、分娩等一切費用自理,取消其他生育福利待遇,男女雙方各處以降級以上的行政處分,直至開除公職。"及該法第四十一條規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社會撫養費的具體征收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關于未婚生子的社會撫養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征收;
(二)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標準加倍征收;
(三)符合再生育條件但不到間隔生育時間生育以及已滿間隔生育時間但未經批準生育的,按照零點五倍至一倍征收;
(四)未婚男女已滿法定婚齡非婚生育第一胎的,按照一倍至二倍征收;
(五)未滿法定婚齡生育的,按照一點五倍至二點五倍征收;
(六)有配偶的一方與他人非婚生育的,按照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標準加倍征收;
(七)民政部門、計劃生育行政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發現收養子女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規定的,應當責令當事人在五個月內改正;當事人未在五個月內改正的,按照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標準征收。
個人年實際收入高于當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還應當按照其超過部分的一倍至二倍加收社會撫養費。第五十條社會撫養費的征收,由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作出書面征收決定;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也可以委托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作出書面征收決定。
第五十一條,當事人未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社會撫養費的,自欠繳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繳社會撫養費的千分之二的滯納金;仍不繳納的,由作出征收決定的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五十二條,不符合法定條件生育的,除按本條例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外,產假期間不發工資,妊娠、分娩等一切費用自理,取消其他生育福利待遇,男女雙方各處以降級以上的行政處分,直至開除公職。縣(市、區)人民政府可以在其職權范圍內規定其他限制措施。
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規定:"國家穩定現行生育政策,鼓勵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個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及該法第四十一條規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第四十五條規定:"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的具體管理辦法、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具體管理辦法和社會撫養費的征收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而國務院2002年頒布的《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不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的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社會撫養費的征收標準,分別以當地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計征的參考基本標準,結合當事人的實際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情節,確定征收數額。社會撫養費的具體征收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1、人口計生局、受委托的街道(鎮)發現公民有違法生育嫌疑的,應當填寫違法生育對象個案報告單,同時予以立案并填寫立案審批表。
2、至少兩名具有行政執法證的執法人員負責調查取證,收集當事人的婚育情況、戶籍情況、戶口性質、職業、收入證明及子女戶籍申報、出生醫學證明等材料,同時制作調查筆錄,被調查人須在筆錄上簽字按手印。證據材料應標明來源出處、取證日期,有執法人員或證據提供者簽字,復印件應注明與原件核對無誤。
3、調查結束后應當制作書面調查報告,同時報人口計生局法規科審查,法規科人員參與調查取證的報局分管領導審查。
4、制作《社會撫養費征收告知書》及《社會撫養費征收告知書送達回證》,并告知當事人在收到告知書3個工作日內依法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
5、社會撫養費征收告知書送達3日后方可制作《社會撫養費征收審批表》,審批結束后方可制作《社會撫養費征收決定書》,并在作出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送達當事人。按低限或高限作出征收決定的,在制作《社會撫養費征收審批表》前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待局務會研究決定后方可作出。
6、當事人自收到社會撫養費征收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足額繳納社會撫養費。一次性繳納確有困難的,自收到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填寫《分期繳納社會撫養費審批表》,向征收機關申請分期繳納并提供有關證明材料。人口計生局在收到分期繳納審批表后3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可以分期繳納的書面決定并通知當事人。
7、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社會撫養費征收決定的,制作《社會撫養費催繳通知書》并送達當事人,同時自欠繳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繳社會撫養費2‰的滯納金。




